“舞龙”流传于龙门县城周围农村的民间舞蹈,至今已有200多年历史,民间又叫 “耍龙灯”,其形式品种多样,由音乐伴奏进行表演,凡喜庆日子,皆以舞龙助兴。舞龙是龙门县民间喜庆节令场合普遍存在的舞蹈形式之一,祈求平安、丰收、驱邪、消灾降福。龙门民间舞龙也是农村青年练武强身的一种活动。解放前“舞龙”活动较为经常。据1995年版《龙门县志》记载:“1986年,……舞龙队1个,共24人……80年代以来,每逢春节均组织舞龙、舞狮、舞凤、舞春牛、舞鲤鱼民间武术表演……”证明1986年“舞龙”活动较为活跃。舞龙主要动作有“盘龙、滚龙、游龙等基本套路,动作矫健,舞姿变化多端,活泼敏捷,神形兼备。2017年12月被公布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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