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门山歌起源于明代中期,约500多年的历史。龙门各地都流行唱山歌的习俗。平日劳动人民常用山歌抒发感情和表达对生活的热爱,特别是每年中秋节前后的晚上,人们多集结于山旁、河岸或草坪,边唱或边听山歌赏月。唱山歌者多为本地方善唱好唱的代表人物。他们或散唱,或集唱,或斗歌(对歌),内容雅俗兼有。棋逢对手的斗歌者,斗歌愈烈,听歌者愈痴,直至分出胜负方罢唱,常唱至通宵达旦方休。2015年2月被公布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。